他们在一家酒吧里坐了下来。
“花娟,这些年没见,你依然还像从前那样的美,”
陶明呷了一口洋酒赞赏的说。
酒吧里很幽静,他们桌上放着鲜红的玫瑰,这是陶明悄悄吩咐服务员放的,玫瑰很新鲜,漂着醉人的芬芳,花娟非常的喜欢,她不止一次的俯下身子嗅着它的香气。
“花娟,你这么喜欢花?”
陶明将盛着半杯酒的高脚杯托在手中。
花娟的脸颊绯红,大概是花映红了她的脸。更加娇媚,迷人。
花娟没有接他的话题,举起高脚杯里的红酒,仔细的盯着杯看了看,说,“恭喜你发大财,也为了我们重逢干杯。”
在角落里,有一位艺人吹着萨克斯《回家》优美的音乐在他们头顶上徘徊,使他们的心情格外的好。
陶明莞尔一笑,“你咋知道我发财了呢?”
“从你这身打扮上看,你一定找到了基督山宝藏了。”
花娟风趣的说,他们相视一笑。
陶明拿出一包烟,“你吸烟吗?”
花娟摆了摆手。
“不吸。”
“职业女性一般都会吸烟。”
陶明吸了一口烟,悠闲的吐着烟雾。
“你咋知道我是职业女性?”
花娟问“从你那迷人的气质上看。”
陶明说,“你不是一般的员工。最起码是企业的或事业的白领。”
“你很精明。”
花娟定睛的凝视着他,“而且,你也很勇敢,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在学校时发生的事,你为我流过血。”
“说着些干啥,”
陶明说,“那时我非常喜欢你,怎么让你挨欺负呢。”
“可你一个人跟十来个小流氓打。都把我吓死了。”
花娟现在提起往事还心有余悸。
那天放学花娟在回家的路上,被几个小流氓拦住,他们污言秽语的调戏她,正被同时回家的陶明撞见,陶明是他们学校的棍,几乎所有人都怕他,他打起架来下手非常的狠。
当他看到花娟被他们欺负,这还了得,她是她心中的偶像,他是她的粉丝,他像了只猛虎似的冲了过来,一声不吭照着正在拦着花娟的刘丰就是一记重拳,当时将刘丰打倒在地,他鼻子里鲜血直流。
事情本来和该结束了,一般的情况下,打架如果有一方流血或倒在地上伤势非常严重,双方都会做不谋而和的停止打下去,可是那天不行,因为花娟是全校最美丽的女孩,谁也不愿意在她面前跌面子,于是刘丰咬咬牙,腾的站立起来,“给我打。”
其实刘丰也不简单,他也是个棍,心狠手辣,打架不要命。
呼啦,一群人就将陶明给围住了,紧接着棍棒就落在陶明的头上,陶明奋力的反抗,他满脑里是砰砰的打击声和花娟的惊叫声。
最后,陶明头破血流的被花娟进了医院。
花娟从那一天起,心里就装满了陶明。
因为陶明是肯为他流血的男人,也是位勇敢的男人,她认为如果她嫁给他,他绝对不能让她受一点点委屈的,他会更加保护她。
陶明包扎完头部就出了医院,花娟让他住院治疗。
陶明莞尔一笑,“就这点伤至于吗?对于我是经常发生的事。”
花娟很忧郁的看着他。她在真正的为他担心了起来。
也就是从那时起,花娟在心里悄悄的爱上了他。
然而,有些事情事与愿违,就在两颗心彼此靠近时,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不得不把他们刚刚冒出来的青涩的萌芽的爱恋给掐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