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金庸这句话有些夸张,但不可否认的是,相比太过正经和严肃的梁羽生,以及习惯走奇诡风格的古龙,金庸的确要更加受大众欢迎。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就是这个时间点的唐家三少,不同的是,金庸的文字功底是唐家三少拍马都追不上的,也没有将朱玫做成魂环——当然,也有可能是做不了。
总之,大家对金庸的小说,以及金庸小说里的女主角,都是有很大“性”趣的,如果再代入电视剧女主角,那就更让人“性”奋了,因此以金庸小说女主角为主的投稿是最多的。
没错,虽然刊登色情小说的杂志都是地下印刷品,依然接受投稿,李旭的存货多是多,支持个几年也没问题,但一个机构想要良好运营的话,不可能将所有事情压在一个人身上。
地下杂志想要收稿的确有些麻烦,但是梅艳芳收下的人力资源(古惑仔)可不少,这点问题也不算问题——是的,芳华印刷公司就是被她整合了地下印刷厂弄出来的。
尽管这些投稿的水准参差不齐,毕竟能在正规报纸上发表文章的人,肯定不会去写色情小说,但是读者就是喜欢看金庸笔下的女主角被各种侵犯和玩弄。
别看三篇最受欢迎的色情小说里面,《白素浪荡史》并非金庸小说女主角,但这篇文章纯粹是以肉取胜,另一个时空的原版就已经非常肉了,李旭又优化了下,于是各种姿势各种场景的奸淫,足够那些还没有被各种A片洗礼的小市民脑补得鸡儿梆硬了。
但是《黄蓉的秘密》和《骆冰淫传》同样被优化过后,在心理描写上面更胜一筹,更容易让人脑补,再加上这两本都有在丈夫旁边被肏的描写——李旭只是在原版的基础上优化,完全没有兴趣扩写——自然而然让小市民的鸡巴挺得更高,也在无形之中拔高了金庸小说女主角的地位。
这种情况下,时间一长,金庸也就坐不住了。
查包衣也是个好面子的人,要是天天被朋友调侃——哪怕只是用揶揄的目光注视——心里不恼火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他这种旧时文人出身的货色,虽然以写娱乐小说为耻,成天就想要兼济天下,沉浸在一语可以兴天下的幻想当中,但不代表他可以放任别人侮辱自己的作品,毕竟,除了《明报》,这是他唯一的作品了。
于是就在不久前,以著作权遭到侵犯为由,对芳华印刷公司正式提起了法律诉讼。
如果李旭不出手的话,梅艳芳她们败诉是板上钉钉的事情,香港走的是英美那种海洋法系,将著作权看成各种子集的共同体,而内地走的是大陆法系,将著作权看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保护的是内容。
这就是为什么另一个时空当中,金庸起诉江南侵犯著作权后,大陆法院的判决是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但是构成不正当竞争。
这也是为什么迪士尼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花大价钱游说国会,将米老鼠的形象牢牢抓在手中,只要侵犯了他们所拥有的角色形象,就是侵犯了他们所拥有的所有著作权。
当然了,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非正义和道德。
因此,在《风月俏佳人》杀青的时候,金庸再次处在了风口浪尖上,不过不是因为他的著作权被侵犯的官司开庭,而是因为香港的道教联合会,集体对他提起了诉讼,而理由也是侵犯了道教的著作权。
没错,尹志平。
“尹志平是金末及元代著名全真道士。字大和,又作太和,山东莱州(今掖县)人,初以马丹阳为师……”各家不闲事大的报纸,纷纷跟市民们详细介绍尹志平的生平。
而那些对金庸没什么好印象的媒体,更是毫不客气的讽刺:“当查先生在追究别人侵犯他的著作权时,却又被别人追究他侵犯别的著作权,应该说天道好轮回吗?”
当然了,给金庸辩护的人也不少,比如倪匡就在自己的专栏里开喷:“幸灾乐祸之前,能不能查一查相关的法律条文,看看著作权的解释是什么。
道教联合会要是觉得,这样能从查先生身上敲上一笔,那就大错特错了!”
的确,一般来说,绝大部分国家的法律都只规定,著作权在作者身故后50年才会失效,成为公共版权。
这一点即便是迪士尼也无法阻止,只能不断通过游说国会,通过对米奇形象的微调,让每次版权到期后再度延长。
公知们都说英美国家的版权意识强烈,实际上这都是逼出来的,好莱坞的创作灵感,基本上都来自于《圣经》、《莎士比亚》和《北美民间故事集》。
因为这三本书没有版权保护,要是换题材的话,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坑里,而一旦掉进了坑里,那些闻到血腥气的法律财狼们会毫不犹豫的把他们吃干抹净。
回到正题上来,金庸拥有自己作品的所有版权,而尹志平已经死了几百年,所以就算金庸胜诉,道教联合会也不可能以此为判例,要求金庸进行赔偿。
但是明眼人也清楚,道教联合会来者不善,真要计较的话,金庸的口碑只怕要受影响。
毕竟,无论王重阳还是丘处机、尹志平,都是历史上的人物,而全真道虽然式微,却不是没有传承,无论大陆还是港台,都还有全真道士。
这是当然,别人不清楚,李旭却是清楚的,尹志平的后人还在大陆,另一个时空金庸之所以在新修版里将尹志平改为甄志丙,就是因为尹志平的后人提起了诉讼。
名誉权这个东西,只要还有后人,那就有的说了。
不过李旭没打算这个时候就将其放出来,对于查包衣,他可是准备了一套组合拳的,现在才刚开始呢。
于是,很快又一场惹人眼球的热闹,被《天天日报》发掘了出来。
自从报道了李柱铭恋童的事件后,《天天日报》名声大增的同时也开始大刀阔斧的改革,其中一点就是学金庸刊登新奇的故事来吸引读者,而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明朝的那些事儿》。
毫无疑问,这又是李旭的手笔,在这个螨虫们还没来得及发力的时间点,有必要给他们上点眼药。
不同的是,他将一些无脑吹捧的段子进行了增减,比如一点面子没给叫门天子朱祁镇留,将他那些SB和恶心的做派通通揭露了出来。
朱由检也是如此,写到崇祯篇的时候,开篇就表示,如果坐在皇位上面的不是朱由检而是一头猪的话,或许大明朝还能挺上更长的时间。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有了《明朝的那些事儿》,未尝不能有《清朝的那些事儿》,而想要读者们接受,尤其是那些自诩有独立思想的读者接受,看似中立的态度很有必要。
总之,到崇祯这里,上来就将其骂了一顿,却没有继续深挖,而是转到了袁崇焕这里。
“谁想到,在崇祯面前夸下海口的袁崇焕,出宫之后,被兵科给事中许誉卿问到此事,却只是表示,乃聊慰上意而已。”
“这是一个喜欢赌博的人,他在辽东擅自出击,天启皇帝没能怪罪,他赌对了。
给魏忠贤立生祠,以求得平安,他又赌对了。
现在擅杀毛文龙,让满清的腰上少了一把时刻顶着的尖刀,崇祯皇帝只能捏着鼻子认可,他依然赌对了。”
“让我们仔细想一下,如果有个人在二战的时候,对港督说,只要能给他全权,他就能将日本人挡在外面,不让他们进犯香港,港督同意并给了他足够的权力。
然而他上任之后不仅随便找了个借口杀了同样在抵抗侵略日本人的将军,还几次让日本人冲进香港烧杀抢掠,人口和财富都损失无数,你会不会恨不得生吃了这家伙?”
“综上所述,袁崇焕不过是一个眼高手低,喜欢说大话的投机分子,后来的名头也不过满清为了统治中国寻找法理依据而吹捧出来的,实在算不得英雄。”
李旭基本将另一个时空收集的,所有关于袁崇焕的黑料,有条理的全部发出来不说,还非常贴心地注明了每个数据每个引用的来源。
之前说过,这个年代的信息流动远远比不上互联网时代,李敖之所以能在这个年代称王称霸,就是因为他看过很多书,接收了很多别人接触不到的信息,可以轻易说出哪段典故的来源,让人不明觉厉。
事实上,中国的文人,西方的贵族,都是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方式来对平民保持优越感,直到被需要普及教育,需要熟练产业工业的资本碾压过去。
当《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山海居士,将所有引用的资料都列举出了出处,读者就会下意识的觉得,他说的都是真的。
那么,山海居士描述的关于袁崇焕的种种作为是真的,肯定有人描述的肯定是假的,比如某个以虚构的袁崇焕的儿子为主角的作者。
这就是为什么,李旭明知道出自《烈皇小识》的“聊慰上意而已”并不被正统史学家所采用,依然还是用在了文章当中。
既然查包衣吹捧袁崇焕,那么他就要贬低袁崇焕,继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