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女儿消失在门后面的身影,我嘴角浮现出一抹狡猾的笑容,然后拿过桌边的手机,走到阳台上开始打电话:
“喂,凤星。我是白子岑,中午有空没,想约你一起吃个饭,对了,还有我女儿……”
凤星是我在美国的同学,一个精明干练的女人,她现在帮她爹凤老头子经营公司。
在美国时,我曾经和她在一起过,看起来算是男女朋友的那种,只不过我俩都知道彼此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我不得不承认,凤星的确不同于其它那些女人,她够理智,又够聪明,而且不麻烦不纠缠,大家各玩各的,高兴了就见面,没兴致了就散伙儿,这是我最欣赏的交往模式,所以才能跟她保持这么多年的朋友关系。
这次之所以请凤星帮我演这场戏,也是看中了她不会对我真生出什么旖旎的想法,我一向最讨厌那些没有自知之名的女人,一个个都以为跟我上过床,就可以跟我的关系发生什么实质性的改变,简直可笑之极。
倘若找了个花痴又低智商的女人,只怕不但达不到效果,我自己反而惹了一身骚。这可绝对不是我所乐见的。
一个上午我都坐在客厅里宽敞的落地窗前,慢慢地,不紧不慢地思索着自己下一步要怎么做。手指习惯性地轻轻敲击着旁边的玻璃茶几。
我的心情很好,因为这种兴奋,期待的感觉我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过了,就好像是灰暗的世界突然有了明亮的色彩,我终于有了值得挂心的人和值得追求的人……
临近中午的时候,我去换衣服,看着落地镜里的男子:刚刚修理的最新发型,短短的,几乎可以竖起来,额前有柔软的额发,发丝顺滑如墨般乌黑,更衬得面孔白皙皎洁。
下巴尖尖的,好似刀刻一般,眼睛是魅惑众人的桃花眼,可是长在一个大男人脸上却并不显得很娘,反而有种男人特殊的魅力。
鼻梁挺直,嘴唇丰厚,似乎总是微微嘟起,记得以前曾有一任女朋友说过,我的嘴唇天生就是适合接吻的。
我早就不记得这个曾经女朋友的名字和相貌,却牢牢地记住了她的这句话。
呵呵,我这个人一向自恋,对于赞美的评价从来都记忆深刻。
我身上的皮肤和脸上一样滑嫩白皙,这倒不是因为我平时缺乏锻炼,而是天生晒不黑,我也很无奈,以前在加州的阳光下暴晒,每次刚刚出现些黝黑的迹象,回学校上了几天课就又恢复如初的白皙了,这一点,雪儿完全遗传了我。
胸膛上的肌肉很结实,腹部标准的八块腹肌,做医生是一件辛苦的事情,经常为了做一个手术熬上几天几夜,强健的体魄自然是非常重要,所以我平日里一直都很注重锻炼身体,无论是游泳或是网球,都很在行,不过雪儿这小丫头懒惰得要命,每次我想拉她一起,她都不肯,去了也是待在休息区里喝饮料吃零食,真让我无奈死了。
窄窄的腰,翘臀和修长健美,肌肉虬结的双腿。
我对镜子里自己的形象非常满意,然后换上一件质地优良的蓝白相间的针织衫,衣服下胸肌若隐若现,米色的休闲裤。
身形清瘦修长,面庞俊俏,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眼底过于幽深,睛里蕴含着太多的故事,不如少年人的单纯明亮,否则别人都一定会把我当做一个大学生。
然后又从桌边的抽屉里拿出眼镜盒,掏出副金丝边眼镜戴上,顿时,我略显妖魅的面庞立刻显得清雅俊秀,整个人的气质都转变为了文质彬彬和儒雅。
颜梓程的建议果然没错,我的长相坏就坏在那双桃花眼里,总是透着太多的风流和算计的精光,用副眼镜挡一下果然效果不错。
所以我专门配了副平光镜,平时要执行什么不良计划或与人谈判时总是特地戴上,给人以文弱书生和值得信赖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