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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结婚的无奈

作者:欲网深情 字数:8154 更新:2024-11-07 07:01:05

  (1)奉子成婚

  其实我从来就没想过要这么早结婚,我喜欢过着那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

  可遗憾的是:女友日趋变大的肚子,让我就像赶赴刑场一样,委屈地做了新郎,当了丈夫。

  我的女友,唉!

  现在应该说是老婆,那时才19岁,而我却虚度了26年光阴。

  认识她也许是偶然,也可以说是缘份!

  那是在我跟相恋3年的前女友分手的日子里,我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平时爱玩爱笑的我突然喜欢独处,不怕孤独。

  一到晚上就打开那呆板的电脑,聊天、看美女图片、游戏、有时浏览一下黄色网站,对着那性感的骚货,折腾着自己坚硬如钢的鸡巴,直到它口吐白沫,垂头丧气为止!

  可孤寂似乎偏偏就要跟我作对,我越是想远离它,它却像无处不在的电波一样缠绕着我,让我心绪不宁!

  我爱听歌,这并不是一个秘密,只是深夜还听广播电台,那可是鲜为人知的故事。

  虽然我知道电台的主持人大多都是些声音甜蜜,外表吓人的家伙,可我却还是愿意委屈自己,倾听别人的往日情怀故事。

  当我也是那么无聊地将自己的故事传送了过去,并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后。

  我的电话就像热线一样,不时地响起,让我常常在睡梦中惊醒,一个个都在咨询:这世上还有这么痴情的男人!

  而我的老婆也就是这么认识的我!

  说真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喜欢我,而这份爱也来得那么快,那么直接!

  如果卑鄙一点的形容,那她肯定是在我内心孤独,心神脆弱的时候趁虚而入占据了我生活的半壁江山,从最初的短信,电话再到后来的见面,约会,直至上床,都是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的。

  这不是我逃避责任,用老婆现在的话来说: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是她爱我,比我爱她多得多!

  我不否认这一点,事实上经过前一段的恋情打击后,我那所谓的情商似乎消失得无影无踪!

  因为我真的分辨不出什么才是真爱!

  我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做爱时,她痛苦的表情打动了我,还是她身下那红红的血让我倍感沉重的责任,于是我们真的结婚了!

  现在的我绝对无法相信,当时跟前女友恋爱三年,竟然会连嘴都没亲过,更谈不上上床做爱!

  我一直天真地以为:就像她说的一样,希望她的第一次会在我们的新婚之夜。

  的确,我很单纯,因为我也不想因为爱情的冲动毁了我们曾经纯真的友情,因为我们是同窗三年的初中同学!

  如果不是那次我兴致勃勃地从千里之外赶去看她,本想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却没想到看到了令我震惊的一幕——她裹着浴巾从浴室伸出的湿漉漉的头,那惊讶的表情让我一辈子都不会忘怀!

  而她那宽大的床上却斜躺着一个近40岁的男人!

  (2)被爱情忽悠

  说实话,那男人跟我比差多了,从盖在他身上那隆起的毛巾被上,也可以断定——他要是躺着,肯定看不到自己的小鸡巴,肚子大得就像怀六七个月的孕妇。

  那四周铁丝网,中间溜冰场似的头发,让我看了就觉得反胃!

  我头也不回地走了,虽然我曾想狠狠地揍他一顿,我没有这么做,不是我没胆量,而是怕玷污了我勤劳的双手。

  我不知道那男人浑身发抖的身体下是否尿水直流,而这一切似乎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只是她多了一道程序,打扫一下战场而已。

  鸳鸯戏水都TM淹死,比翼双飞都TM摔死!

  其实我并不应该去缅怀过去,只是历历在目的情景永远是我一辈子的伤痛!

  只是我真的不再相信爱情!

  我得简单地介绍一下我现在的老婆。

  她认识我时,只是一个高中毕业不久的小女生而已,她从事的工作是在一个公司作美容导师。

  而她的妈妈——也就是我的丈母娘,在16岁时就因为早恋,不顾父母的反对生下了她,而在她七八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而她就一直跟她妈妈相依为命。

  我们乡下有句古话:“男莫大七,女莫大一”!

  我从来不相信宿命之说,虽然老婆刚好比我小七岁,但我依然冒天下之大不帏娶了她,其实并不是我有多么爱她,只是我实在不忍心自己的骨肉这么早就去西天取经。

  或许我天生就是那种中老年人崇拜的偶像,在第一次见到丈母娘时,她的脸都被我逗得笑到变形。

  其实不是我不紧张,或许是我本身就没有压力,当时我就在想:你爱怎想怎想,反正我已经是上了床来补票!

  初次见家长的效果可想而知,老婆回来后搂着我的脖子,让我直呼要打120,说实话,我真的不想窒息在女人的亲吻下!

  为了表彰我突出的表现,老婆拿出了她那刚买来不久的烹饪书籍,说要给我弄上几道香甜可口的美味佳肴!

  说实话,我知道今天晚上又得跟泡面做伴了,老婆煮的饭也称得上美味佳肴的话,那些小炒店的师傅肯定都去五星级酒店当大厨去了。

  不过当我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时,我还是会回想起见丈母娘时的情景。

  说实话,我真的没想到,她看上去会那么年轻,如果说她是我老婆的姐姐,肯定有百分百的人相信。

  不过想想也很正常,她也只比我大9岁而已。

  结婚后,我们搬过去跟丈母娘一起住了,因为我们刚买的是期房,还得一年后才交房呢。

  其实这也是老婆的意思,她怕丈母娘一个人在家太孤独,不习惯。

  我虽然不愿寄人篱下,可也不想在新婚燕尔的时候,让大家难堪。

  一家三口的生活开始了,而我那嘻笑调侃的言行举止并没有改变。

  说实话,我并不想因为婚姻给自己带来太大的束缚,或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我的婚姻跟同居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3)平淡的生活

  老婆没有去上班了,我的生活压力便无形中增加了。

  我真的不明白,老婆为什么好端端的日子不过,硬要为了一个所谓的家,毫不犹豫地让我当上了房奴!

  一个月近两千块的月供,加上我那未来宝宝的营养费,让我只好为了生活而埋头工作。

  也许是由于对未来宝宝的期待,让我痛并快乐着!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本人还是一个挺有责任心的男人,要不怎么会这么早就结婚呢?

  要知道,在我单位方圆三公里内认识我的女同胞们,一听到我领了红色证书的时候,那表情绝对跟大话西游的紫霞仙子有的一比,用失望绝望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我必须得声明:本人绝对不是一个帅哥!

  或许我那平淡的外表要是也用帅字去形容的话,走到街上肯定被美女的口水淹死!

  不帅就不帅呗,这并不影响市容市貌呀,流浪在榕城的街头我照样也有相当高的回头率呀。

  用我单位的美女的话来描述,那就是外表一般,幽默几分,男人味十足,百分百的阳刚之气!

  有的时候我也会傻傻地对着镜子望着自己,还真觉得自己像传说中鼻子大,JB就粗,眉毛浓,性欲强的那类型男人。

  这不是废话吗?

  本人身高虽然只有一米七,可身上那健壮结实的肌肉也不是白长的呀,这可是我坚持运动的结果!

  每当夏天我穿上那紧身的背心时,不也照样一个个美女盯着我的胸肌看!

  可光长肌肉有用吗?

  深爱的女友不是照样看上那肚子如锣鼓一样的男人!

  不过说实话,真正了解我内心的人不多,也许深受恋爱打击的我,只能用那所谓的幽默也掩饰自己内心的脆弱!

  是呀,在这个物欲横飞的年代,人的现实得让自己觉得可怕!

  其实到现在为止,我都无法明白:为什么她昨天还可以跟我卿卿我我的煲电话粥至深夜,今天就可以在床上跟他大战几百个回合??

  其实也应该怪那该死的广播电台,用那优美动听的声音诱惑我主动去汇报了自己的爱情情感!

  这也让我在工作的时候,好长一段时间回不过神来,老感觉单位的同事们发现了一般。

  现在回想起来,也真TM神经病,怎么会把电话号码留下来呢?

  不过还好,后来通过本人一段时间仔细地观察,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只是大家偶尔会说一句:哇!

  阿兵电话可真多呀!

  电话多也奇怪,我可是黄金待娶男孩呀!

  有女孩子喜欢也是相对正常的呀!

  唉!

  如今我可是已为人夫,即将为人父的男人了,这话也只能以前说。

  这种想法,现在也只能偶尔躲在厕所笑笑罢了!

  我的生活变得线段化了,上班——回家,再上班——再回家!

  老婆是笑得要去地板上找牙齿,单位的美女同事们可就整天都说我一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我那哥们范剑更是说我真他妈的不够兄弟,不过他们说的也没错,连我最爱的活动,打篮球我都很少参加了,除了跟外单位比赛非打不可,自己人打自己人我可坚决不干!

  而以前一两个星期都会和同事们去KTV里吼上几曲,而今除了无法推脱的应酬,我也都是以家事为重,早早地回家陪伴老婆孩子。

  (4)哥们要结婚,邀我当伴郎

  五一黄金周快到了,本来打算好好地出去旅游一趟,却接到哥们范剑的电话,说什么五四这天他将举办婚礼,叫兄弟我给他当伴郎!

  这不是有病吗?

  破坏兄弟出游的计划也就算了,明知道我刚在前些日子办了结婚证,要不是因为老婆已有身孕,我的婚宴也早就给办了!

  福州的风俗不是结婚的男人不能当伴郎吗?

  这小子难道想顶风作案不成?

  范剑死皮赖脸地跟我说:“NND!没办酒席就是没结婚,你走出去谁知道你结婚了呀!废话少说,这伴郎你当定了。”

  话还没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天哪!

  这世道还有天理吗?

  在这法制社会,当伴郎还有强行要求的呀!

  唉!

  看来这五一黄金周又得泡汤了。

  不过话要说回来,范剑这小子的确是够了解我,知道我不会拒绝他的并不合法的邀请!

  唉!

  这不是要我命吗?

  什么伴郎呀,那简直就是叫酒保!

  酒桶!

  要让兄弟赴汤蹈火就直说,还非得口口声声说自己有多爱国,把五四青年节当作自己的结婚纪念日。

  你小子的脸比城墙还厚,夸张一点说:范剑TMD吹牛可真不知道死了几头牛了!

  兄弟结婚是应该的,可占用兄弟的休假时间来结婚,却有点不太厚道了,心中虽有点郁闷,却敢怒不敢言呀!

  范剑是我的哥们,我们在同一个部队摸爬滚打了几年,他是福州人,能从外地调回本地当兵,也可想而知,这小子家也不是省油的灯,“天线”粗着呢!

  退役后,我也一直留在这所谓的第二故乡虚度岁月。

  其实我一直在猜想,这小子是不是把秀秀的肚子搞大了,不然怎么会这么突然呢?

  以前他也一直强调,不到三十决不进围城的呀!

  不过早点结婚,也许对范剑来说不是件坏事,至少有个老婆管着他,不然总想着在外面胡作非为呀!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不知道有多少良家女性倒在他的跨下!

  跟范剑相处多年,他就是放个屁,我都知道他今天吃了些什么东西,他的个性我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好色、拍马屁样样精通,所以他混得很开,无论是在部队的时候还是如今在公司。

  这不,人家秀秀可是公司总经理的千金呀!

  最初的开始,秀秀倒是跟我关系挺好的,只是那时的我尚未从失恋的阴影走出来。

  不过说实话,从内心深处来讲,我是不太喜欢秀秀的一些生活作风。

  每次我们一伙人到的吧去嗨的时候,秀秀那放荡的舞姿让我欲言又止,一对活泼的小白兔夸张地跳跃着,似乎刺激着男性同胞们的雄性荷尔蒙。

  在我的内心深处,我还是挺喜欢那种清纯文静的女生。

  如果说范剑跟秀秀是天生的一对,我倒是举双手赞成!

  他们的爱好几乎是相同的,喝酒、抽烟、泡吧等等!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的吧那种场合,我宁愿对着电脑上网,在篮球场上打球,可每次都是还是跟奔赴刑场一样,被他俩架着来到那震耳欲聋的的吧里摇晃。

  如果说范剑这样的人也会爱国,那福州的治安肯定名列国内前矛,连警察都可以精减一半以上。

  这小子吃喝嫖赌抽,样样精通,连去趟桑拿城回来,都还在我面前吹嘘:要他是领导,肯定是繁荣娼盛!

  不过相信有在福州生活过的人,肯定对福州的警察有着很深的印象,不论是炎热夏日,还是刮风下雨,我们都能看到交巡警的身影,他们是敬业的,是值得我们赖的!

  (5)伴郎真他妈不是人干的!

  范剑那所谓爱国的日子到来了,这小子天刚朦朦亮就电话把我吵醒,什么意思嘛!

  还当我不懂规矩,不就穿白衬衫黑西裤嘛,用得着千交万待的吗。

  范剑TM也难得会起这么早的床,只是,这洞房不是早就入过吗,有必要那么紧张吗?

  真是的!

  当我们哥们几个开着那清一色的宝马去接亲的时候,我才发现,福州对这结婚真的很麻烦。

  还好我不是福州人,要知道这样,我这婚不结也罢!

  如果不是伴娘以亮丽的姿态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想我实在提不起精神来应付范剑那些狐朋狗友。

  我不否认,我是色狼,用女人的话来说: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色不是我的错,但我不会乱错的,至少我不会对没感觉的女人色,至少我不会去找鸡色!

  君子好色而不淫!

  这是我的原则。

  范剑这小子经常说:我就是一个斯文色狼!

  色人于无形之中!

  说实话,伴娘比秀秀漂亮多了,我猜想范剑这小子肯定在洞房花烛夜后悔当初下错手了。

  YY是可以的,只是本人已经结婚了,伤害未婚少女不是我的本意。

  伴郎真不是人干的,整一个酒桶!

  围着那几十桌转悠,这简直就是对我酒量的大考验,预先准备好的“海王金樽”也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让我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打起醉拳来。

  这年头社会可真TM乱,自己老搞自己人!

  当我陪着新郎新娘敬到自己那帮兄弟桌的时候,“阳萎”跟“光头”死活要我打通光。

  这两小子跟我也是死党一个,兄弟有难,没有帮忙就算了,还把兄弟往死里推。

  TMD!

  下次喝醉的时候整死你们两个。

  “阳萎”的真名叫杨伟星,一看就像个文弱书生,整天戴一付眼镜,那瘦不拉讥的身材更显得弱不禁风。

  我真搞不得他老爸是怎么想的,难道那时候没有阳萎这个词吗?

  给他起这么个名字,害他每次在别人面前自我介绍的时候,都得把分几个步骤进行。

  “我叫伟星,姓杨,——!”

  现在还好,之前站在他面前,我总是有种想笑的感觉,害我每次都得用牙齿咬住自己的舌头,不敢笑出声来,实在忍不住的时候,跑到厕所去大笑几声!

  笑规笑,兄弟还是兄弟!

  谁让名字是老爸起的呢?

  这能怪他吗?

  不过我敢肯定,百分百的女性朋友心里也会联系到阳萎这个词。

  只是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怎么都没人叫他伟哥!

  “阳萎”这人性格也很倔,我们哥儿几个叫他什么都无所谓,要是那些不熟的人也敢这样称呼他,他肯定会翻脸的。

  我不知道“阳萎”床上功夫怎么样,但他的确挺够义气的,记得我刚出来那会,有一次在大排档跟人打起来,这小子可是霸气十足,还帮我挡了一板凳。

  后来在给他擦药的时候,我就暗暗下定决心,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光头”叫王明光,这小子一看就是道上混的,满脸凶狠的样子,最明显的莫过于脸上那记刀疤。

  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汽车修理厂的学徒工,我在部队当兵那会经常开车到他们厂里维修保养,久而久之也就认识了。

  而今这小子也不是省油的灯,自己开了个修理厂,生活也还不错。

  光头这人也真TM神经病,明明是搞汽车修理的,却偏偏喜欢玩摩托车。

  不过他玩的不是一般的摩托车,是跑车,用他的话来说:我的摩托车轮胎可比一般小车的轮胎大多了。

  他经常挂在嘴里的一句话:看看你们开这些破汽车,一点回头率都没有,看看我,街上一骑,小穴的回头率百分百!

  一个字:酷!

  这小子酷是酷毕了,小穴的回头率也的确不低,可我跟范剑也没少跟着他到派出所做笔录,还得找人托关系帮他把车拿出来。

  兄弟之间,帮点小忙倒也没什么,只是这小子的骑术实在是不敢恭维,平均一两个月就得摔个半死不活的。

  我唯一的好处就是在无形之中,跟那市二医院的医生护士打得火热。

  说实话,我内心深处对光头的一些行为并不是很苟同,老感觉他有点欺善怕恶的味道。

  有一次范剑车被人咂了,他明明就在离我们不远处,可当我们跟对方干起来的时候,他却迟迟未曾赶到。

  可经常在街头,遇见一些民工,小弟之类的,他却有点横行霸道的样子。

  我从来就反感那种偷、抢以及那些欺负妇儒幼小的大男人,并不是我心里有多善良,只是我始终认为:为人处事是一辈子的事,活着就应当心安理得!

  (6)我跟伴娘喝交杯酒

  我从不后悔自己的军旅岁月!

  虽然自己没有实现考取军校的梦想!

  而我始终认为:经过部队磨练的自己,能经得起风雨,能争得荣光!

  那时候我的综合素质也挺好,部队的训练科目,我几乎都能进入三甲,加上篮球打得不错,也深得领导喜欢。

  其实在部队的那几年,是我一生难忘的几年!

  九八抗洪抢险时所经历的一幕一幕常在不经意中浮现在我的脑海。

  我想:如果不是为了所谓的尊严,也许我还在部队服役。

  喝酒对我来说并不是件陌生的事情,当初在部队那会,八一建军节我可没辜负首长那拥政爱民的指导思想,哪怕是摇晃着酒瓶,我也得坚持到底。

  看着那一群看热闹瞎起哄的所谓哥们,喝就喝呗!

  有什么了不起的呢?

  老子又不是没醉过!

  正当我准备打通光的时候,秀秀把我的手按在桌面上,跟那桌的兄弟姐妹们说:“我看还是算了吧,刚才兵哥已经喝很多了,不要真醉着回去。”

  话还没说完,那帮小子就开始起轰,说什么不喝可以,至少也得喝三大杯红酒。

  望着那三大杯红酒,我知道不喝是不行了,酒桌上不就是这样吗?

  气氛很重要!

  我刚要喝的时候,TMD死光头又开始叫嚣,如果伴娘答应跟你喝交杯酒的话,那就喝一小杯就行了。

  神经病!

  人家可是黄花闺女呢!

  喝交杯酒,亏你想得出来!

  我正想开口大骂死光头,是不是看我很K呀,不就三大杯红酒嘛,为难人家小妹干什么呢!

  伴娘轻轻地拉了我一把,走到光头面前,理直气壮地说:“喝交杯酒是吧?喝就喝,谁怕谁呢?吓唬我们,是吧?”

  话还没说完,左手就把我的右手给抬了起来,她自己的右手已开始环绕我的脖子。

  我自认为自己一向是脸皮特厚之人,而这一次,我明显感觉到了自己脸上发烫。

  我有些迟钝地绕过伴娘的脖子,喝完了那令我终身难忘的交杯酒,身边也响起了那令人振奋的掌声、口哨声、起哄声!

  死光头跟“阳萎”的声音最大:“TM兵哥,真丢脸,男人还这么被动,看人家小穴多爽快,多主动!”

  我冲着他俩瞪了一眼,加上范剑这小子也开始打圆场,说等会再回来。

  说实话,我在这帮哥们眼中,还是有一定威信的,虽然他们几个年龄并不比我小,但他们也喜欢叫我兵哥,这可能跟我在部队锻炼了几年有一定的关系。

  至少我够哥们,讲义气,还有就是曾经那股军人雷厉风行的作风一直是我的骄傲。

  范剑TMD不知道是因为结婚太过兴奋还是什么原因,喝酒一点都不讲策略,有来则往,在酒席还没散的时候,他就叭在桌子跟周公解梦去了!

  这可是新婚之夜呀,还想不想入洞房呀你!

  任我死劲摇晃,他就是死活不动,嘴里还呢喃着:“别动我!让我休息会!”

  我无能为力,而范剑他老妈也示意我,让他休息会,我只好安静地走开!

  (7)感情是用酒来衡量的吗?

  秀秀的怒气让我觉得有些意外,原来她的一帮姐妹在那边等着范剑去敬酒呢?

  她找了半天才找到呼呼大睡的范剑,眼圈红红的,气得直跺脚。

  当我跟在秀秀后面去找她那帮姐妹的时候,她们已动身准备离开了,秀秀送她们到电梯口,其中有个时髦的小妹扔下一句话:“阿秀!今晚姐妹们不开心!不够尽兴,如果是姐妹的话,到中国城找我们!”

  晕!

  现在的女孩子怎么啦?

  人家这可是结婚哪,有什么照顾不周的也应该体谅才是呀,叫人家小俩口在洞房花烛夜跑去的吧,这成何体统呀!

  我心里是这么想,却不敢说出来,人家的事,操哪门子心呢?

  送走最后几个亲戚朋友,秀秀竟然决定要去的吧!

  我们年轻人是可以理解的,姐妹情深嘛,况且人家都把话说这份上了。

  可老人家却不这么想,一个个都叫她回家,不要再去的吧了。

  秀秀的倔强脾气一来,就是九只牛两只老虎都拉不回来!

  她父母、公公、婆婆说话所费尽的口水绝对消耗了不少肚子里的酒精,看着他们一个个从模糊到清醒的表情,我这伴郎看来得伴到底了!

  “要不我跟小洁陪她去吧,没事,我们去一下就回来!”

  我现在真怀疑当初是不是喝酒喝傻了,怎么会去找这差事干呢?

  范剑他父母对我印象一直都挺好,觉得我懂事,处事比较成熟稳重,而秀秀她父母就更不用说了,我的大老板呢,现在还有哪个老板会对员工不了解的呢?

  他们对我点了点头,交待我们早点回来。

  小洁就是伴娘,我也是我无意中听到别人这么称呼她的,这小妞子嘴巴倒是挺甜,一会就兵哥兵哥的叫了,好象跟我很熟了似的。

  不过说实话,我挺喜欢她这种性格的女孩子,直爽、大方!

  当然,外表漂亮我也不否认!

  呵呵!

  范剑他舅开车把我们三个送到中国城,里面那震耳欲聋的摇滚音乐让我心血澎湃!

  这时我才发现,秀秀穿着那大红色的旗袍在里面显得特别的刺眼。

  当我们来到秀秀那帮姐妹所在的包厢时,她们马上把音乐关小声了,秀秀忙着跟她们说对不起,我跟小洁紧挨着坐了下来,跟里面那五六个人都敬了一杯酒。

  又是芝华士,我最不喜欢喝酒杂着喝,这样感觉胃特别难受。

  这时,那个时髦小妹又开始发话了:“怎么新郎没来呢?不会是看不起我们这帮姐妹吧?”

  秀秀被急红了眼,有种想哭的感觉,一边解释着:“他真的喝醉了,来不了,对不起!”

  “对不起可不管用,我们也没见他跟我们喝过几杯呀?就醉了?是不是真的呀?唉!架子可真大,看来我们阿秀管不住他了!”

  我真不明白,这时髦小妹是不是秀秀的情敌,怎么处处针对秀秀呢!

  话中还带刺,我听了心里感觉特别不舒服。

  秀秀还想解释什么,却被站起来的我拦住了,我清了清嗓子说:“各位美女!真的很抱歉!新郎今晚真的喝醉了,这可能是太高兴的原因,这也说明我们秀秀有魅力。他就是喝醉了,刚才还嚷着要过来,是被他父母给拦了回去。你们也知道,老人家就是这样疼爱孩子,可能也怕担搁秀秀他们的洞房花浊夜吧,所以就委托我跟伴娘陪着秀秀过来向大家陪个不是,恳请大家谅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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