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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九卷 第8章

作者:弄玉,龙璇 字数:7342 更新:2024-11-05 11:51:47

  柴间里鸦雀无声,薛豪呆呆地看着朱老头,半晌后突然省悟过来,有些手足无措地想要抱拳,刚抬起手又觉得磕头更合适,于是连男儿膝下有黄金的古训也抛到脑后,当即屈膝拜倒,双手抱拳,又惊又喜地说道:“居然是前辈?”

  朱老头有些稀奇,“你认得我?”

  “薛某少时曾追随过田仲大哥。当年前辈与洛下群侠纵横五陵,田仲大哥对前辈推崇备至,在下对前辈的风采也仰慕已久。”

  朱老头拍了拍后脑杓,“原来你是那个姓薛的小娃娃,哎哟哟,一晃这么些年,你都长这么大了。”

  年逾五旬的薛豪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朱老头道:、我这模样变了不少,你还能认出我当年的样子?是不是学过什么辨人的法术?”

  “不瞒前辈,在下确实有辨人之术。但并非法术,而是靠眼力。”薛豪解释道:“人面虽有变化,但骨相难以更易。况且实在是当年前辈仗剑风流的英姿令人难忘,在下数十年来每每思之,以为此生再难相见,引以为恨。”

  “哈哈,你这个小娃娃,嘴巴倒是会说。”

  薛豪忍不住道:“当日前辈突然离开,在下听田仲大哥说,前辈去了未央宫,受封为阳武侯……”

  朱老头猛咳两声,“不说了不说了。”

  薛豪也是绿林中打滚的人物,立刻转过话题,“一晃四十余年,当年洛下的五陵少年早已风流云散,田仲大哥也去世多年,没想到薛某还能见到前辈。”

  朱老头感叹道:“谁说不是呢?田仲啊……唉,他也死了这么多年。”

  薛豪与田仲交情显然非同一般,闻言眼眶顿时红了,他在脸上抹了一把,然后大笑道:“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薛某能活到今日,已经比田仲大哥多活快二十年,此生足矣!”

  一向敢与耗子争猥琐的老家伙似乎被那句“人生非金石”打动,腰背慢慢挺直。“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朱老头忽然提声吟道:“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飮美酒,被服纨与素!”

  朱老头从席间出来还带壶酒,一阙吟罢,举壶畅飮,犹如长鲸吸水,痛快至极;

  虽然还是破衣烂衫,却显得神采飞扬,顷刻间将一壶酒喝了大半。他把酒壶递给薛豪,笑道:“人生如朝露,不如飮美酒!”

  薛豪接到酒壶,一口气喝干,然后把空壶损到一旁,笑道:“痛快!敝庄有美酒千斛,请前辈到堂上痛飮,今日不醉无归!”

  朱老头也不含糊,“难得遇上故人,走!”

  薛豪当先引路,一边叫来家仆打开酒窖,将美酒尽数取来。

  程宗扬一脸不知什么表情地看着朱老头,“老家伙,你还眞混过游侠?不是吹牛啊?”、

  朱老头哼了一声,下巴翘得高高的。

  程宗扬很想说:五陵少年不是都被你毒死吗?但看到老头得意的样子,实在不忍心在这会儿揭伤疤,打他的老脸,只道:“啧啧^眞看不出来,你还会吟诗呢。”

  朱老头吹着胡子道:“大爷举过秀才,你以为是假的?”

  “吹死你吧。”程宗扬还很想问问“阳武侯”是怎么回事,但瞧着老头儿不想说的样子,终究没有开口。

  朱老头刚矜持两分钟,立刻露出猥琐的面目,眉飞色舞地说道:“小程子,有好酒啊,你来不来?”

  程宗扬没好气地说道‘,“我还光着身子呢,喝个屁!戒酒了!”

  “戒啥酒?男人不喝酒,不如一条狗。快点啊!给你留着位呢!”朱老头负着手,踱步前去赴宴。

  程宗扬和罂粟女各自拿着衣服留在柴房里。在程宗扬的逼视下,罂粟女身子慢慢矮下去,像婢奴一样伏在零乱的麦秸堆中。她勉强露出一丝讨好的笑容,轻声道:“老爷,奴婢……来服侍……”

  “刚才的脚步声妳早就听见了吧?”程宗扬冷冷道:“是不是想着让姓薛的一头闯进来,好惹得我发火,教大家恶斗一场,替妳除掉仇家?”

  罂粟女的声音颤抖起来,“奴婢不敢……”

  “妳都做了还说不敢?毒如蛇,狡如狐^眞有妳的,都敢算计到主子头上,还有什么妳们不敢做的?”程宗扬冷笑道:“也就妳紫妈妈艺高人胆大,能收拾住

  妳们几个妖妇了。”

  罂粟女浑身发抖,流露出无比惧意,“奴婢知错了,求主子责罚……”

  小紫的声音传来:“好了,我来处罚她吧。”

  罂粟女发抖的身子顿时僵住,然后低头道:“是,妈妈……”

  小紫站在阶上,星眸微微闪亮,她看了程宗扬一眼,然后朝屋后的暗处吩咐道:“惊奴,妳先服侍老爷泄泄火,然后送老爷去赴宴。”

  晨曦下的宛洛霞风景如画,程宗扬的举动却是大煞风景。

  “哇^喔-呃!哇哇^”程宗扬从马车里探出头来,伸直喉眬,一阵喔

  心沥血地狂吐。

  朱老头一脸痛心地说道:“小程子,大爷死命拦着不让你喝,你还非要灌那么多黄汤!瞧瞧!瞧瞧!黄胆都吐出来了吧?”

  程宗扬有气无力地啐口吐沫,“干!十七、八个少年轮着劝酒,你要敢推辞一声,人家拨出尖刀就往自己的胳膊上扎个洞^扎得不够深还要重扎-我能不喝

  “咋不能不喝?小程子,你这是不懂汉国的规矩,大爷教你怎么逃酒I他拿刀〗来,你得赶紧接住,然后往胳膊啊,肩膀啊,大腿啊扎一刀,下刀随便点,别比划,一刀下去,千万别试深浅,要装得跟经常扎一样。”

  程宗扬没理会他的瞎扯。昨晚薛豪大摆酒宴,喝到天快亮才告终,一番痛飮,几乎所有人都酩酊大醉。薛豪在宛洛道上颇有侠名,为人甚是磊落。罂粟女的事,薛豪得到程宗扬的保证,不会纵容她再出来害人之后,与他碰了三碗酒,看在老头儿的面子一笑而过,就此罢休。

  薛豪如此豪爽,他也不好再藏量,程宗扬放开酒量大喝一场,结果到这会儿还没回过劲来。

  “汉国这酒风太狠了。”程宗扬感慨地摇摇头,“对了,他们喝醉了唱的那个是什么歌^万里什么什么的?”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朱老头唱道:“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

  “对!就是这个!呃……”程宗扬酒劲上来,又吐了几口,喘气道:“这什么破歌?鬼气森森的,我听着汗毛都竖起来了,一阵一阵的想尿裤子。”

  “小程子,你没听错。”朱老头嘿嘿一乐,“这是挽歌,因为是送葬时挽柩者唱的,所以叫挽歌。”

  “没搞错吧?喝酒唱什么挽歌!给谁送葬呢?有毛病吧!”

  “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朱老头道:“韶光易逝,盛时难再,生死不过一瞬间耳。汉国游侠儿生性豁达,视死如归,唱几句挽歌又如何?,”

  程宗扬趁着醉意,不无恶意地想到:汉国的游侠儿轻生死重然诺,恐怕是因为平均寿命太短,早死晚死也差不了几年;与其过几年就死,还不如死得轰轰烈烈。

  “啧啧,又在装秀才了,一到汉国你就变态了!”程宗扬道:“老头儿,你这么喜欢听,等你死了,我给你唱那个蒿里什么的好了。”

  “不行。”朱老头摇了摇头,“你要给我唱这一首:薤上露,何易稀-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

  眼前的宛洛道依然平安繁华,悲凉的挽歌却彷佛在吊挽它无可避免的结局。

  躺在车中,程宗扬耳边彷佛还响着老头唱的两首挽歌。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无论是圣贤、帝王还是不世出的名臣猛将,一旦埋在土中还分什么贤愚?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人生如朝露,可朝露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永远回不来了。他猛地想起段强,想起那枝要命的箭矢,即使是穿越者也和平常人一样会死的。

  如果自己死了呢……

  朦胧的醉意中,程宗扬挣扎着爬起来紧紧抱住小紫,像抱住自己的生命一样不愿松手。

  “我们结婚吧……”他喃喃说道。

  “好啊。”小紫轻轻揉着他的额角。

  “死丫头……妳应该让我求你好几次的……不过这样也好……”程宗扬像捧着1件稀世珍宝一样,捧着小紫精致的玉脸,鼻尖顶着鼻尖道:“我要……我要给妳世上最美的戒指……嘿嘿,妳还记得二爷唱的山歌吗?一只戒指里……”

  小紫轻轻唱道:“一只戒指里啊,伸不进两根手指……一个坚贞的人啊,永远不会生二心……”

  在她轻柔的歌声里,程宗扬沉沉入睡,只是右手与小紫十指紧紧相扣,久久不愿分开。

  程宗扬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根银针像绣花一样不断落下。在他指下是一片白腻的肌肤。银针刺落,雪肤上随即滚出一滴细小的血迹。与此同时,他指下的身子剧烈地颤抖起来,似乎难以承受针刺的剧痛。

  强烈的阳光从枝叶间洒落,照出树下一具白生生的胴体,罂粟女赤条条地伏在一条毯子上。她的额头满是冷汗,齿间咬着一根刚折下来的柏枝,红艳的唇瓣因为剧痛而变色。

  众人停在一片林中,周围种满高大的白杨。阳光虽然暴烈,但风起时木叶萧萧,在酷暑中带来几丝难得的凉意。

  朱老头的名声在汉国比狗屎都臭,虽然不明白薛豪为什么把老家伙当成游侠前

  辈,而没认出他毒宗魔头的身分,在席间把他敬为上宾,但程宗扬担心再出什么乱子,没有在薛家庄多留,仍按照原来的计划,天刚亮就启程北上,但到底因为没有在颖川落脚,错过投宿的时辰。

  太阳越升越高,天气越发酷热,虽然宛洛道上有树荫遮蔽,但从天刚亮赶路到现在,几匹马都汗出如浆。眼看目的地还遥遥无期,朱老头的毛驴又拐了前蹄,不到半个时辰就甩得连人影都看不见,程宗扬只好把马车停在路旁一处林子里,让马匹歇歇,顺便等老头儿赶来。

  程宗扬把银针放在朱砂盒中调了调,一边端详自己的作品。罂粟女身无寸缕,雪白腰臀上布满鲜红的血珠。星星点点的血痕勾勒出花朵纹路,彷佛一片妖艳的罂粟花海在她的腰臀上盛开,充满繁丽而邪恶的韵味。

  “一万针是不是少了点?我这会儿正刺得过瘾,干脆从头到脚都给她刺一遍,站出去连衣服都能省了。”

  车帘卷起,小紫伏在车内,一手支着下巴,一手翻着书卷,一边道:“调的朱砂不够了。”

  “朱砂里妳调了什么东西?这么细的一根小针扎到身上,这贱奴就像是被砍了一刀似的,痛得浑身都在抽。”

  “你猜呢?”

  “妳以为我猜不到吗?里面有我的血!妳这个死丫头,趁我喝醉了,连我的血都敢乱抽!”

  小紫抬眼笑道:“还有呢?”

  “还有乱七八糟的药吧?看样子刺激性不小。”

  “还有最要紧~的一样你没有说。”

  “什么东西?”

  “程头儿,你的阳精啊。”

  “我干!又是精又是血的,妳准备把她变成什么怪物?不对!死丫头,妳又想坑我吧?”

  “才不是呢。”小紫笑道:“人家只是让她以后再也不敢害你。”

  “少来哄我!她的一魂一魄早被妳让雁儿收走了,再抽她一魂一魄,让不变成傻子?”

  “跟魂魄没关系。”

  “妳又玩什么花样了?”

  “是她的纹身啦。她的纹身从腰臀一直到腹股,一共是一万零一针,最后一针是在她的阴珠上,”小紫笑道:“等到全部刺完,纹身的禁制生效,她再也不敢害你啦!”

  “是吗?”程宗扬一脸不信。

  “这些纹身是永远洗不掉的。从今往后,只要闻到程头儿的气味,她身上的纹身就会发红,然后淫欲迭生。程头儿挨到她身上,她就会兴奋得浑身发抖,比凝奴还要淫浪十倍。

  “而且她的纹身里混有程头儿的精血,只属于程头儿一个人,再也不能和其他男人亲密。如果被别的男人进入体内,她的纹身就会像刀割一样痛。”小紫笑道:“是一万零一个针孔一起痛哦。”

  程宗扬倒吸一口凉气,扎一针就痛成这样,全部纹身都痛起来,活活痛死都有

  “不仅会痛,如果一整天没有闻到程头儿的气味,到子时她的纹身上就会像是有虫蚁噬咬,一直痛痒到身体里,要痒够一个时辰才能化解,这是无药可解的哦。”程宗扬原以为是给罂粟女纹个身,让她痛痛就够了,听到居然有这么严厉的后果,手里的银针不由迟疑起来。

  小紫毫不在意地对罂粟女道:“罂奴,妳知道了吧?今后程头儿就是你的解药,如果想好好的,就要让程头儿多干妳几次。如果太久没有程头儿的滋养,妳就会整天又痛又痒,~一直到魂飞魄散。”

  罂粟女玉脸苍白得毫无血色,她咬着木棍,只勉强点了点头。

  “等等!一天没闻到我的气味,她的纹身禁制就会发作?”“是啊。”

  “如果我不干她,她就会死?”

  “没错啊。”

  “干!”程宗扬叫道:“我以后不是要天天带着她吗?而且她以后也不用派出

  去办事,还能每天让我干她I这太有福利了吧?”

  “大笨瓜,你的气味又不是只在身上,要是不信的话,到晚上你给她一只袜子。”

  程宗扬黑着脸道:“你以后派她出去办事,就让她带我的I只臭袜子?那阳精呢?总不能让我满满射她一肚子,让她带着出门吧?”

  “怎么不可以?你射得越多,她越舒服,持续的时间也越长。平常时你想干谁就干谁,只要让她尝一点你的阳精就够了。比如你干过惊奴,让罂奴给你舔干净,或者让她去舔惊奴都可以。”

  程宗扬干笑两声,虽然这贱人是侍奴,可这么用似乎有点超过他的底线了。小紫白了他一眼,“大笨瓜,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这对她不是折辱,而是莫大的恩赐。”

  “我听着妳怎么像是把她做成有重度毒瘾的瘾女,我就是她的毒品?”

  小紫笑咪咪地道:“程头儿,你猜对啦。”

  程宗扬琢磨了一下,“那我要死了呢?”

  小紫摊开小手,“她也只好死了。”

  “没药可以救?”

  “除非把她做成没有知觉的尸妓。”

  罂粟女打个寒噤。

  小紫笑道:“罂奴,听到了吗?”

  罂粟女取出齿间的木棍,勉强笑道:“奴婢知道了。”

  小紫笑吟吟地看着她的眼睛,“如果程头儿出事了,妳最好赶快自杀。要不然妳会痛得眼睛往外流血,痒得把全身皮肉都抓烂,死得惨不忍睹。”^罂粟女的身子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虽然处置她是他的主意,但小紫的处置手段远远超过原有的预想。但话说回来,他如果死了,拉她陪葬也不坏,至少让她少害几个人。

  “老头儿怎么还没来?他捡那驴不会是死在半路上了吧?”

  说话间,远远过来一道影子,正是朱老头牵着那头一拐一拐的破驴,沿着道路走来,一人一驴孤零零的模样,颇有些“古道、西风、瘦驴”的诗意。

  没等程宗扬拿老头儿的驴奚落他几句,朱老头先开口了,他神情古怪地看着他们:“小程子,你咋在这儿歇呢?”

  “宛洛道周边的田地开垦得太好了,方圆几十里就这一片象样的树林,你难道想躺在太阳底下晒成人干啊?”

  “这是墓地啊。”

  程宗扬吓了一跳,连忙看看周围:“胡扯的吧?哪有坟?”

  “不是坟,是墓。”朱老头道:“堆土称坟,平地称墓。汉国虽然也讲入土为安,但庶民百姓的葬地大多都不堆土,只在墓前栽杨树为记^小程头,你这会儿就坐在别人的墓上头。”

  程宗扬连忙跳起来,他原本也看出林中有些不太I样,可怎么也想不到脚下竟然是别人的墓地。

  程宗扬解开马匹的缰绳:“歇够了!走了!走了!”

  “小程子,让大爷喘口气……”

  “你憋一口气都能跑到洛都,还喘什么气?赶紧走!到了洛都就把你那破驴宰

  了,炖锅驴肉汤喝……”

  颖川距洛都只有一百余里,程宗扬原准备中午休息过后,四马换乘,连夜赶到洛都,尽快与斯明信、卢景等人会合,好了解一下汉国如今的形势。但朱老头怎么也不肯扔掉那驴,一路上拖拖拉拉,想快也快不起来,一直走到天黑,众人被一条大河拦住去路。

  夜色下,浩浩荡荡的河水向北流去,两侧各有一座山峰沿着河岸拔地而起,彷佛一座森严的门户,矗立在天地间。

  朱老头道:“这就是伊阙,天子的门户。”

  “什么声音?”

  河中不断传来水响,似乎有人在拍打水面,但声音时南时北、时东时西,毫无规律。

  “是河中的鲤鱼。”朱老头道:“每年初秋,伊水的赤鲤会聚集在伊阙之下争相跳跃,一旦跳过伊阙就能化而为龙。”

  “老头儿,你又在蒙我吧?鲤鱼跳龙门是这里吗?”

  “小程子,你又较眞了不是?你管它是眞的假的?”朱老头道:“这会儿黑更半夜的,啥都看不见。要是白天,你从这儿往北看,能看到洛都南宫大门前的朱雀阙,里面有数十座宫殿,从远处望去层层迭迭,上接云天,其中最高的一座就是崇德殿。”^

  “开玩笑吧?这儿离洛都的宫城起码四十里,隔着四十多里能看到洛都里面的宫殿?”

  “不要小看了洛都的宫城啊!除去地势,崇德殿仅陛阶就高达一丈,殿高三丈有余,殿内可容纳万人。它的华丽与雄伟岂是你能想象的?要知道这里随便发下一封诏书,就足以令整个天下震动。”

  程宗扬没跟老头儿斗嘴,整个六朝都奉汉帝为天子,这话眞不算吹牛。

  朱老头道:“鲤鱼化龙难知眞假,但你若从这处天子的门户一直向前走,穿过洛都的平城门,南宫的朱雀门,然后是平朔殿、千秋万岁殿、中德殿、崇德殿^甚至能一直走到崇德殿内天子的御座之上。”

  天子御座,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位子!但程宗扬清楚知道,无论如何这些人里也不会有他。

  当皇帝,每天批阅的奏章都是论斤秤的,如果想偷个懒,把事情推给丞相,说不定哪天就被丞相和朝廷的权臣架空,最后还在历史上留下一个昏庸无能的臭名。程宗扬很干脆地表明态度:“那个位子,谁爱坐谁坐,反正我是不坐。”朱老头一张老脸顿时耷拉下来。

  程宗扬安慰道:“老头儿,我看你还挺有精神嘛!赶紧找个女人生个娃,我看还来得及。”

  朱老头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小紫在车中笑道:“你又把他气走了。”

  “老家伙说好听点是神神秘秘,说难听点是鬼鬼祟祟,天知道到底在打什么主意。天子的位子是随便坐的吗?我不想因为这种没影的事被人架到火炉子上烤。”程宗扬道:“对我来说,平平安安做个富家翁,多娶几房漂亮小妾享受生活才是正

  河中的赤鲤还在跳跃,不时响起水声,似乎仍在徒劳地想跃过伊阙。

  洛都四面有八座雄关,伊阙就是其中之一。这时伊阙已经闭关,禁止行人出入,程宗扬只好在关外的鎭子找个地方先住下。

  谁知一连走了几家客栈都住满人,程宗扬打听一下才知道,大半都是各地州郡推举的秀才、孝廉,由于每年秋季汉国都会选拔一批人才,或是补入羽林天军,或是入朝为官。

  另外一半则是读书的士人,他们来源极为复杂,除了汉国各地之外,还有不少来自秦、晋、唐、宋诸国,他们没有经过被州郡官员推举为秀才、孝廉的身分,无法直接担任官职,但可以进入云台书院读书^近年来,天子屡次从云台书院挑选人才,让那些士子看到一条成为新贵的快捷方式,因此纷纷赶来,希望能凭自己的才学谋得一官半职。

  程宗扬找遍鎭子也没找到住处,索性驱车离开鎭子,在伊水河畔找处水草丰茂的地方,停好马车,把两匹拉车的马解开,在牠们的脖颈上拍了拍,放牠们自去吃草。另外两匹坐骑则系在岸边的柳树下,然后取出蛋屋在车后张开。

  蛋屋外壳是一种不反光的材料,灰蒙蒙的外表毫不起眼,在夜间几乎看不到,再用马车遮掩一下,除非走近才能发觉。但有人走近,他收起蛋屋也就是一眨眼的事。

  刚收拾好,风中忽然传来一丝隐约的低响,接着消失无踪。

  程宗扬疑云大起,“妳听到了吗?”

  小紫道:“在对岸。”

  “好像是个女人。”程宗扬越想越不放心,他摸了摸怀中的匕首,“我去看看。”

  “我也去。”

  “我没听错吧?妳不是要睡觉吗?”

  小紫嫣然一笑,“人家想游泳了。”

  程宗扬这才想起小紫很久没有畅游过了,对拥有碧鲮族血统的小紫来说,离开水的日子恐怕比他想象的更难过。

  程宗扬突发奇想,“那个蛋屋密封度很好,说不定在水里也能用。”

  “大笨瓜,你会闷死的。”

  “要我说,你们碧鲮族的进化太不完全了,应该进化出感染的能力,咬我一口,把我也变成鱼,咱们就往水里一住,生一堆鱼宝宝。”

  “大笨瓜。”

  两人说着潜入水中,燠热的天气里,河水暖暖的,充满惬意的感觉。两人拥在一起,小紫仰着身把他托在水面上,一双美腿像鱼尾一样灵巧地摆动,没有发出丝毫声音,悄然向对岸游去。

  “不用急,”程宗扬道:“惊理不是去了吗?我们多游一会儿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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