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生病,得了肠炎,每天去WC找马桶大人报道几次,多的时候一天十几次,健康状况实在不佳。
据说这种病很难痊愈,需要慢慢疗养,这两天开始吃消炎药,腹痛频率倒是减低了,却没有中止。
也是这个时候,发现了《遇蛇》被人拷贝走,用替换工具,把文章里的“沈清轩”和“伊墨”这两个名字,换成了某些人心水的韩国明星的名字,其余的,一字未动,一字未改。
也就是说,那条老坏蛇变成了韩国人(或者是日本人),那书生那将军那傻子,也变成了韩国人(或日本人)——牛逼!
我对从事如此“伟大”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致敬,你们比我肠道里的细菌还要牛,肠道细菌也只是让我坐立不安,腹痛如绞体虚无力而已。
而你们,像寄生虫一样直接把我蚕食一空。
想象一下,在我大肠小肠盲肠直肠里的你们,多么伟大。
伟大到无耻!
我这话有人不爱听,我知道。
今儿已经有个姑娘,来找我理论过了,她坚决不认同我的“无耻论”,她说她们是无辜的,只是喜欢。
喜欢而已。
我喜欢你,我就把你从你爹妈手里抢走,改名换姓——姑娘,你会去告我的,你会告我是人贩子。
然后,姑娘你又说,你们并没有抢走我的文,只是改了主角名字而已,连作者名都没改——看看,多么无辜——我亲生的儿子变成了韩国人,变成了日本人,结果我依然是他的母亲——我是不是该给你们焚香跪拜,感谢你们依旧让我当这个杂种的母亲?!
耽美界里,是你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又一个杂种,你们还非常得意非常高兴,觉得自己很高尚。
甚至当面告诉我,你们很尊重我,一边委屈的指控,说我不尊重你们。
你们尊重我?好吧,你们尊重我。
因为你们尊重我,所以我的儿子变成了杂种;因为你们尊重我,所以你们说,改我的文是因为喜欢我的文。
你们还说,改成杂种后,传播更广;你们还说,如果我辱骂你们,我就将失去读者,将来没有人给我写长评。
那么,姑娘,请睁大你纯洁无辜的眼睛,看这里,看这个纯洁无辜的字:【滚!】——瞅清楚了吗?
这就是我能给你们的尊重。
自汉代起,明文律法,入户盗窃者主人可打死,无罪。
你们盗了我的文,没有知会。
你们拿走了我的文,换了名字传播,还是没有知会。
取而不告,视为偷。
你们该检讨的。
但是,你们不仅没有丝毫惭愧反而来与我争执,说我偏激和不冷静。
并且指控我不尊重你们——你们的天枰是哪个国家造的?
韩国还是日本?
我想这两个国家,也不会造出如此龌龊无耻的天枰来。
所以,这个制造商,还是你们自己——脑残出品,横扫银河系。
你们盗了作者的文,用Word替换工具把主角名毁掉,把各种名字填入,你们还喊着:这是尊重作者。
作者说你们道德败坏,无耻,你们就说,作者不尊重你们。
我永远不会尊重你们。
我会一直一直,称你们脑残,称你们无耻,说你们猥琐且鬼祟。
因为你们偷偷拿走,偷偷改编,偷偷传播,动作鬼祟而猥琐。
等被抓到了,你们就喊冤,称是因为喜欢,是因为热爱,是因为“尊重”——你们自省自己的举动,往日里嚣张猖狂,东偷西抢,被夹住就吱吱乱叫,张牙舞爪!
——鼠辈之相。
你敢拿走了我的东西,敢在你那个圈子里光明正大的传播,却不敢来我文下吱一声,哪怕你理直气壮的留一句“作者我喜欢这篇文所以拿走改成我心水的CP”,我都会高看你们三分,而不是看轻了你们。
是你们自己,把自己变成了别人眼里的一坨屎——盘旋向上的,冒着热气的,金黄色的一坨。
本人,不与屎共道,不与鼠辈为伍,文下读者,有其两道者,自行退散!
本人不签约,不VIP,写文没有利益之争,你们拿此威胁我,无用(况且我也不信偷文改编者会花钱看文,其余作者也请务必坚信这一点)。
长评如有你们所写,报上名字,立刻删除。
这样的读者,我不稀罕。
这样的评,我也不稀罕。
你们尽可以去别处猖狂,去偷,去盗,去抢,去委屈,去反咬作者!
尽可以去。
只是奉劝一句,相由心生,鼠性时间长了,脸也会变。
最后,今日之事,所有聊天记录我已经全发群里,两个群里都有,群里两百多读者尽可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