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中国古代房中术与炼铜(其四)
《养性延命录》
此书乃南朝著名学者陶弘景所著。陶弘景有可能是没有采信“黄帝、彭祖御幼女以养阳”的说法,故此书中没有描述应该如何“择偶”(也可能是相关章节佚失了),这是他的进步之处;但他还是没有跳出“还精䃼脑”、“取女精、采阴气壮阳”的迷信,宣称一旦有了射精的冲动,就应该忍精不射,等冲动过去了就换女子继续交合。“但能御十二(取自一年十二个月)女子而复不泄者,令人老有美色;若御九十三女(九十三可能取自九为阳数之极,三生万物)而不泄者,年万岁。”“若能一月再(即两次)施精,一岁二十四气施精,皆得寿百二十岁。”又说应该“弱入强出”,即未完全勃起就要插入,完全勃起后要赶在萎掉之前完成交合,如果“强入弱出”就是折寿的。
《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以下简称《大乐赋》)
此赋乃唐白居易弟白行简撰。唐亡后逐渐失传,不见于明代编写的《全唐诗》、《全唐文》,直到清代才在敦煌重新发现此赋残卷(只有前半无后半)。《大乐赋》主要写与妻妾、奴婢、官妓、艺伎等女子交欢之“乐”,并未言及“择偶”(又或内容佚失),故我只是借这个作品引起话题,谈谈唐代婚龄相较于南北朝的变化:
几百年乱世结束后,唐太宗废除了乱世男15女13前成婚否则征收重税的法令,恢复了男20女15的秦汉古制。后来虽然唐玄宗开元年间又改回男15女13,但官府其实很少按这个年龄罚款,因此“法定婚龄”就逐渐从以前的“最高不罚款婚龄”变成“国家建议婚龄”了。而且唐人推崇汉朝和本朝太宗的文治武功,逐渐地“女15”就有了特殊的意义,大户人家开始习惯在女儿满十五的时候为其加笄许嫁,影响了后世几百年。(南北朝时很多皇帝的公主都是十一的时候出嫁,所以那时女子及笄的年龄可能是十一。以上猜想无史料依据。)
那么,大部分唐代女子都是年满十五或接近十五才有性行为的吗?并非如此。毕竟大户人家只是少数,普通人应该还是十三上下,不敢跟开元令规定的差太多。当然,也会有因为战乱、家贫、家道中落等原因拖到很晚的,比如元稹在战乱中偶遇自己远房姨妈一家,娶了自己十七的表妹(元稹一直相信“缘份”,直到自己二十三才觉得遇到表妹这个有缘人,这才结婚,当时大家都觉得他是怪人)。至于奴籍、客籍和被藏匿人口,情况就更复杂了。而且唐代上层社会(并非全社会)风气开放,一些贵族女子都半公开养面首(男宠)了,你跟她们讲不能有婚前性行为?(为了掩人耳目,不少面首都是以“和尚”、“道士”等身份留在贵族女子身边。贵族男子看着新鲜,有的也会找尼姑、道姑玩。)
白行简在《大乐赋》中也说,“或十六、十七,或十三、十四”,言外之意就是大家别把十五及笄卡太死,大两岁小两岁都是不错的。
《延寿第一绅言》
宋代愚谷老人(生平不详)所作。此书肯定了古代房中术正确的一面,如节欲、练气、养精等,同时也批判了忍精不射、补精还脑、多女采战、童女养阳等内容,认为这是刀口舔蜜,大部分人会因此受害甚至丧命,只有上古时代极少数真正得道的人或能行此术受益。普通人、后人应该参悟清净无为之道,而不是好高骛远,以身犯险。宣扬这些险道的都是异端、乱道。又说择偶也不能尽信古书,“世降欲来,江南仕大夫往往溺于声色,娶妻买妾,皆求其稚齿而娇嫩者,故生子皆软弱多病而亡”。又说世人将《悟真篇》一句诗抄错了,“总(铅)见芽生须急采”抄成了“癸生”,这才产生了采未天癸、刚天癸童女的邪说。
宋代重文轻武,又大兴科举,朝野上下皆崇尚习文。为了增加读书的时间[内卷],士大夫们晚婚晚育逐渐成为风尚。(和进入工业文明时代后人类的婚龄进一步推迟是一个道理,都是受教育时间变长导致的。)愚谷老人此书一出,迎合了这种风尚,于是逐渐成为了士大夫们的共识。自此以后,“炼铜”便是正人君子们不齿的“歪门邪道”了。(而日本则因为没有学中国的科举制度,所以保存了很多中国宋以前的思想与著作。这也是为什么本系列之前提到的那些著作很多都在中国失传而流传于日本。)(崇尚新生生命力,又不能“炼铜”,于是更加畸形了,如前面谈古代婚龄与古人xp一文中,宋代林千之食童女肉、朱明皇室服食“红丸”等等。)
噫嘘嚱,行文至此,不禁唏嘘。就此搁笔,且待下回分解吧。(老实说,本系列后面应该就会比较偏R18G了,不喜欢R18G的话还是回去读前面1~3吧。)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