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后,一行人继续上路,依旧是琼恩和莎珞克在前武士推着白骨灵车跟随在后,一只夸赛魔似乎被打晕了,趴在车上一动不动,欲魔已经不见踪影。
那两个死亡骑士和四个角魔的尸体也全都被扔进了冥河里,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就算是诸神也找不到了。
毁尸灭迹,彷佛刚才遇到的一切都没发生过。
“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答应。”莎珞克说。
“为甚么呢,”琼恩反问,“其实她说的很有道理啊,魔鬼的信誉,比恶魔可强多了。把她送到青铜城堡,我们不费甚么力气,就能得到丰厚的报酬。这种好事,你为甚么认为我就肯定不会答应呢?”
“因为你的两位小情人还在黑石城里呢,”莎珞克回答,“你会扔下她们不管?”
“不会。”
“那不就是了。”
“唔,不过你是不是不要用这种语气说话,会让我产生误会的。”
“误会甚么?”
“误会你嫉妒了。”
魅魔哼了一声。
“我有别的考虑,”过了一会,琼恩主动解释,“首先,她是付得起足够丰厚的报酬,也不用担心反悔。但我真正想要的东西,她给不了。”
通常来说,凡人参加到邪魔的血战中来,所为的无非是物质利益,金银珠宝丶权势地位之类,而这些恶魔能给,魔鬼也能给,还能给得更多,毕竟地狱是秩序社会,秩序社会才能有更多的财富。
因为魔鬼的秩序本质,只要签署契约。
也就不怕他们赖帐反悔——当然,魔鬼擅长玩文字游戏,擅长钻空子,但琼恩对此无所谓,他以前也经常玩这个。
大家是同行,谁怕谁。
问题只在于,伊蓓丝能够提供的这些,对于琼恩而言没有真正的吸引力。
他真正想要的,一是力量,二是那枚白玉印章。
无论哪一种,都不是伊蓓丝能给得起地,她纵然再受信重。
难不成还能替拜尔作主不成。
“其次,现在局势不明,我们没必要贸然行事,”琼恩接着说,“歌嘎斯率军攻打青铜城堡,如今已经是第八天了吧。也该有个结果了。如果拜尔已经战败甚至完蛋了,我们现在过去,岂不是自找麻烦么。”
“那你准备怎么办?”
“先回黑石城,等前线的消息。再做决定,”琼恩抬头看看,远处已经隐隐约约看见城堡的黑色城墙,“青铜城堡是阿弗纳斯的中心,是拜尔权位的基础。一旦丢掉青铜城堡,他的大公爵身份也就同时被剥夺了,所以他决不会放弃。这一战的胜败至为关键。如果魔鬼一败涂地,歌嘎斯攻下了青铜城堡,那自然没甚么可说的,直接把她交给迪内特领赏就是。不过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是很高。”
“为甚么?”
“这一路恶魔进军势如破竹,连战连克,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兵力雄厚,神躯魔像所向无敌,另一方面也是魔鬼军队其实没有真正抵抗,”琼恩说,“你没看出来么,拜尔的打算,其实是挫锐气,避锋芒,你别看他是连丢了十四座城堡,但其实并没有真正损失多少军队,几乎每一位城主都是稍做接触,战败,最后率主力退走,丢下的都是低级炮灰。他是把精锐都集中到了青铜城堡,准备着这一战翻盘。与之相反,歌嘎斯虽然连下十四城,看上去风光无比,但他要不要分兵驻守?必须驻守,否则就是孤军深入,得不到后方源源不断的供应,他兵力再雄厚也会被拜尔一点点消磨光。但要驻守的话就得分散兵力,每座城堡虽然都不多,十四座加起来可就不少。我消敌长,拜尔占尽主场优势,歌嘎斯又是个庸才,这一战哪有那么容易得胜。让我估计的话,最可能出现地情形是双方僵持住了,歌嘎斯攻不下青铜城堡,拜尔也打不退敌军。”
“如果真僵持住了,你又准备怎么办?”
“局面僵持对我们更有利啊,”琼恩说,“这就像做生意,她是个重要人物,掌握着重要信息,能够帮助魔鬼获胜,那么她就是件大有价值的商品,现在我们独家销售,待价而沽,岂不更好。反正我们又不用着急,有的是人着急。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让拜尔用那枚印章来交换,那就最理想不过了。”
“那万一恶魔大败,魔鬼获胜呢?”
“那我们依然可以考虑和伊蓓丝小姐合作啊,别忘了现在她的性命可是在我们手里,至少捞点好处是没问题的,顺便保证我们的安全,”琼恩顿了顿,“而且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歌嘎斯虽然没甚么本事,毕竟兵力上还是远占优势,亡灵指挥起来又容易,而且还有神躯魔像在。拜尔就算有千般妙计,搞不定它,终究是不成。”
“你真阴险,”莎珞克评价,“我现在都要怀疑你是魔鬼假扮的了。”
“小姐,大家熟归熟,你乱说话我一样告你诽谤啊,”琼恩一本正经地说,“反正不管怎么说,小心谨慎点,站在胜利者一边总是没错。而且说实话,我还真比较期望魔鬼能获胜呢。”
“这就是所谓的同类相惜吧。”
“差不多,我看到魔鬼总有种特别的亲切感。”
意外撞到伊蓓丝这票大鱼,琼恩心情顿时愉快很多,看看白骨灵车上魔鬼尸体堆积得差不多了,任务早就超标完成,也便不再耽搁,径直回城,算是给自己放半天假。
两人沿河一路行走,半个小时后进了黑石城。
琼恩等人从南门入城,先把车上那只不能动弹地“夸赛魔”交给莎珞克,让她带回住处看管,自己领着骷髅武士推车继续前进,直到一处墓地,几十具僵尸正摇摇晃晃四处巡逻,琼恩取出头骨徽章。
命令僵尸们让开道路,径直走到一座高大的坟墓面前,敲了敲石碑。
一个黑沉沉的洞口悄然敝开,露出平缓往下的通道,琼恩挥手让骷髅武士们推着车子上前。
自己跟随在后,走了片刻,便进入了一座巨大的地下宫殿。
黑石地前任城主叫做艾比斯,也是拜尔的亲信,很早就追随麾下,算是元老重臣之一,资历比起黑玫瑰的副团长伊蓓丝小姐也不差太多。
拜尔当上大公爵之后,赏功酬爵。
将他分封到黑石城。
艾比斯当时地形态是个骨魔,这是种带有颇多亡灵习性的魔鬼,全身瘦削嶙峋,皮包骨头,看起来就像是具骷髅,当然多了一层皮。
他不喜欢住在地表地建筑,在墓地下营建了这座地下宫殿作为官邸。
后来艾比斯进化成了冰魔,生活习惯随之改变,于是又搬回了地面。
重新建造了一座冰宫居住,这座地下宫殿则变成了骨魔们的军营。
歌嘎斯打下黑石城后,此地就作为神躯魔像的维护场所。
琼恩资格不够,只能在外围场所活动,真正的核心区域是不允许进入的。
他也不想去自找麻烦,到指定地点找到一个巫妖,上缴“材料”。
然后带着八个骷髅武士走出来。
来到外面的街道上,只见满眼的亡灵,一队一队的骷髅武士四处巡逻,因为时值黄昏,吸血鬼也都纷纷出来活动了,阿弗纳斯也是有太阳的,虽然不如万渊平原那般炽烈耀眼,却是能够对吸血鬼造成真正伤害,所以他们白天都不出动,除非是像歌嘎斯或者迪内特那样,已经到了亲王位阶,又称“日行者”,完全不惧阳光。
不过阿弗纳斯昼短夜长,一天当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时间天上有太阳,而且常常乌云密布,天气阴沉,所以影响也不是很大。
以常理而论,亡灵对于生者有一种天然的憎恨,这已经近乎本能。
把一个活人放进僵尸群里,不需要亡灵巫师操纵,僵尸就会主动地攻击他。
只有那些高阶的亡灵,有灵觉,有意识,有智力,能够控制自己的本能。
歌嘎斯进攻青铜城堡,带走了几乎所有的恶魔,如今地黑石城堡已经变成了亡灵乐园,琼恩一个大活人走在其中,本应该是会立刻被围攻的。
但结果正相反,琼恩从亡灵群中穿过,如入无人之境,他所到之处,僵尸骷髅之类纷纷退避,让开道路,即便是吸血鬼这种高阶亡灵也明显避让三分。
之所以如此,倒并非他多么英明神武,有王者之气,纯粹是因为他身上携带了那枚黑色头骨徽章。
那是奥喀斯的邪徽,蕴含了亡灵君王的力量,对于较弱小地亡灵,可以随意驱遣指使,就彷佛是强大的亡灵师一般,他能够命令八个骷髅武士来推车子当苦力,靠的就是这东西,当然对于高阶亡灵作用就没这么好用了,但也有一定程度的压制能力。
简单点说,琼恩拿着它,只要不去招惹那些头目们,基本上就能在黑石城里横着走了。
琼恩不喜欢亡灵术,早早就放弃了,这个选择倒无所谓对错,个人爱好罢了,但也确实因此造成了一些麻烦,对付亡灵的时候会比较局促。
如今有了这枚邪徽,可以很大程度上弥补不足,确实是个好东西——唯一有些遗憾的是,这种宝物,并非是通过购买丶盗窃丶抢劫这些光明正大的方式得来,而是用女人换来的。
更准确地说,是用红色寿衣地一夜春宵换来的。
当琼恩知道红色寿衣其实就是格拉兹特时,他所有的色心自然全都顿时打消了。
但他知道这个秘密,不等于别人也知道——说不定很多人就算知道也不在乎。
所以他仿效前人,公开拍卖“和红色寿衣春宵一度的良机”,结果场面火爆得令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众多恶魔蜂拥前来,开出了种种令人心动的高价。
更令琼恩没想到的是,歌嘎斯将军也来竞标,原来他也是红色寿衣石榴裙下的忠实仰慕者之一。
考虑到将来很长一段时间要在这个精灵吸血鬼手下干活,琼恩很识趣地把机会双手奉上。
歌嘎斯高兴之下,不但付了一笔巨款,还额外给了这枚邪徽,作为奖赏,并且从此对他格外青睐,给予种种特权,于是双方皆大欢喜。
“唔,一个六指人妖,能换来这么多好东西,这笔交易真是太划的来了。可惜那决斗大赛不多举办几次,否则以后我天天去拿冠军。”
一边做着不切实际的美梦,琼恩回到住处,这是一座独门独院的两层小楼,也是他利用特权占据的,原本是一个吉斯洋基商人的住处。
吉斯洋基人和人类生活习性近似,居住环境也差不多,容易适应。
他命令骷髅武士四面站岗,自己进了客厅上楼,推开房门,发现梅菲斯正坐在床头,静静地在像在思考着甚么,手边放着本书。
琼恩走到旁边,轻轻抱着,在她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
“想甚么呢,这么入神。”
“没甚么,”梅菲斯仰起脸微微笑着,“想你了。”
琼恩低头吻上她的樱唇,吮吸柔滑的舌尖,品尝着少女口中略带百合芬芳的香甜津液,不觉便有些动情。
这几个月来他一直忙于锻炼,每日的生活就是无休止地杀戮,几乎都没和梅菲斯亲近了。
正要解她的衣扣,突然身后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抱歉,打扰两位,”莎珞克说,“有重要的消息,前线战败了。”
琼恩怔了怔,“战败了?”
“对,恶魔军队败退,现在正在返回黑石城的途中,歌嘎斯重伤。”